保衛處工作職責
保衛處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貫徹國家法律、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黨委、行政指示精神,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計劃、制度的制定與完善。
二、加強信息調研工作,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及矛盾糾紛的處理,認真做好“法輪功”等重點人員的幫教、轉化工作,維護學校政治穩定。
三、協助開展治安綜合治理,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,落實治安穩定工作責任制,開展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設,群防群治,共同維護學校安全穩定。
四、組織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應急演練,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安全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,提高防範水平。
五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,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,督促落實防範措施,消除火災隱患,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,處置或協助處置火災及各類安全事故。
六、開展治安巡查,整治學校治安秩序,查破或協助查破各類案件,打擊校園違法犯罪活動,營造平安、和諧的校園環境。
七、開展校門、校內交通、戶籍、暫住人口管理,參與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,維持學校良好的教學、科研、生活秩序。
八、指導、協助校內各類大型活動主辦方落實各項安全措施,搞好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和校園警衛活動。
九、加強保衛隊伍建設,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、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。
十、做好學校及地方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综合工作職責
一、負責全處工作人員的考勤,負責節假日期間處室值班安排;
二、負責與上級部門及兄弟單位的聯系、接待工作;
三、负责撰写校、处規章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请示、报告、新闻稿件等文字材料。
四、負責本處網站的管理及內容的更新、上傳工作。
五、負責會議相關工作,做好會議准備、記錄及督查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的貫徹執行情況。
六、負責文件收發登記、傳閱、轉送、催辦,做好文件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歸檔
七、負責內部印鑒和介紹信的使用管理。
八、負責報紙、刊物、信函等的征訂、領取、發放、收取和存檔工作。
九、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采購、領取、發放及電話費的繳納等工作。
十、負責全處固定資産的購置、維修、建檔。
十一、負責全處財務工作。
十二、負責户籍、暂住人口档案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負責車輛通行證辦理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治安工作職責
一、負責安全穩定信息調研工作。多渠道了解師生員工思想動態,及時掌握師生對國內外重大政治問題、社會問題和涉及切身利益敏感問題的反映。
二、負責重点人员管控工作。密切了解和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,认真做好“法輪功”等重點人員的幫教、轉化工作,維護學校政治穩定。
三、負責案件(事件)處置工作。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治安和刑事案件,做好現場保護、勘察、取證工作,努力提高破案率,降低發案率。
四、負責校門管理。嚴格執行《校門管理規定》,對外來人員履行檢查登記手續,禁止閑雜人員隨意進入校園,防止行爲不端的人員進入校園擾亂學校秩序。查驗攜帶物品出門證,查禁無證外運的大宗物品。查禁來校推銷貨物的各類商販,禁止遛狗人員和大型寵物進入校園。搞好外來機動車輛的登記換證管理工作。
五、負責治安巡邏工作。組織保安隊員24小時巡邏,加強對可疑人員、車輛進行盤查、驗證,取締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的商販。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,對發現的安全隱患,要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,提出隱患整改措施。
六、負責法制宣傳教育活動。以“防盜竊、防詐騙、防交通事故”教育爲重點,不斷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、守法意識和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自覺性。
七、負責保安隊員、學生校衛隊、平安志願者大隊管理。組織業務培訓、安全宣傳、安全信息上報、安全隱患檢查等工作。
八、負責校園內交通秩序的管理。加強校園內各類車輛的證件查驗和管理工作。對發生在校園內一般的交通事故調解處理,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處理好校園內的較大交通事故。
九、負責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。
十、負責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外來人員管理。加強對院內暫住人員、流動人員、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,監督用人單位嚴格按規定留用證件手續齊全的臨時人員,防止有劣迹和違法犯罪人員假報藏身,以免發生嚴重後果。
十二、負責撰写本科室規章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请示、报告等文字材料,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消防工作職責
一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消防管理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、决议或工作部署,依法制订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,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。
二、負責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、指导和整改工作。对全校各单位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防火安全检查,对查出的隐患,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提出隐患整改措施。检查监督校内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,健全安全使用、存储等安全規章制度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搞好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。
三、負責組織開展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。利用廣播、電視、宣傳欄等宣傳防火知識,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意識,定期開展滅火、疏散逃生演練,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技能。
四、負責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和處理火災事故,及時組織人員參加搶險救災行動,保護學校生命財産的安全。
五、負責學校消防器材、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設備的配備購置、使用管理、維護保養工作,定期組織檢修工作。
六、負責學校修建、改建工程消防安全審驗檢查工作,督促其嚴格執行消防審批手續,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,堅決令其整改。
七、負責校內消防檔案管理工作,及時向消防支隊上傳戶籍化管理信息。
八、負責消防安保隊員管理,注重培訓,完善獎懲制度。
九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户籍工作職責
一、負責按照國家和省市戶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法規,結合學校實際,制訂學校戶籍管理辦法,並依此開展工作。
二、負責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。
三、負責教工家庭戶口、集體戶口和在校學生戶口遷入者身份證的申領、登記、補辦、發放工作。
四、負責教工戶口、學生戶口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核對工作。
五、負責暫住人口信息收集、核查和錄入工作,負責辦理暫住證。
六、負責教工、學生出境及參加社會考試等戶籍審核,並向公安機關出具介紹信,辦理相關證明等事宜。
七、負責爲符合戶籍遷移政策的教工辦理有關戶籍遷入、遷出手續。
八、負責戶籍信息化管理工作。維護好戶籍管理計算機專用程序和專用設備。做好戶籍文書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。
九、完成所屬轄區派出所安排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任務。
十、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。
保衛處人员分布
处长:马伟
副处长:孟庆波、王宏安
综合工作
负责人:汪照同
治安工作
負責人:王維生
消防工作
负责人:辛在省
财务工作
負責人:王維生
户籍工作
负责人:张春燕
交通工作
负责人:刘忠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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